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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精选太常乐工及募能知音者备太常官属 北宋 · 宋祁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九○、《宋景文集》卷二七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二八
虞舜命后夔典乐,教胄子,其言曰:「诗言志,歌永言,声依永,律和声」。
夔亦曰:「于予击石拊石,百兽率舞」。
自周以上,胄子出于公卿,声工皆有明德。
其为乐可以道古,其为舞可以动容,故能来格祖考,而同合天地。
道衰官失,政移诸侯,制度陵僭,音曲曼靡。
然且晋有师旷,鲁有师乙,判南北之风,执商齐之宜,援古验今,若合符节。
其后士人,则汉有京房,魏有杜夔,晋有荀勖,隋有郑铎,唐有张文收、祖孝孙。
虽未能考正中声,以尽善美,其推本律吕,有足称道。
自梁讫周,寻乱不厌,犹使王朴、宝俨绪求坠韵,裒合遗器,累黍定尺,造准写声,求七均,叩五音,以成八十四调。
俨又著《大周正乐》一百二十篇,虽广而不要,杂而无类,苗莠相败,雅郑同侪,然礼失求野,或有可采。
而宋兴,达者尚未闻焉。
臣谓古之所以为工者,皆精敏之人;
后之所以为工者,皆舆厮之贱。
古之所以总司者,材堪责任;
后之所以总司者,官达则迁。
乐不逮古,责于何有?
比来诸工,尤为淆混。
或坐区贾子,或力穑农人。
茍避乎丁,咸求著籍。
未识所习,况责所闻!
族居州处,兀如墙面。
虽诲以六乐,教以二《南》,亦不能谐神祇,和邦国矣。
朝家丕纂谟烈,咸事俊良,必不借才,无容惭德,顾求之任之未至耳。
且一日失官,尚及于死;
三年废乐,曾何不坏?
故有其人则乐存,无其人则乐息。
昔周官尽在,武坐且或失传;
汉准具存,律家莫能取定。
又况年祀绵,器用沦亡,贤者耻而不精,鄙夫滥以安处,而望乐正雅颂,奚由致哉?
臣愿陛下明下诏书,且募天下知音之人,秩以微禄,使备太常官属
赊其岁限,寖使讨论,择其所长,以备阙典。
又按旧太常诸工,取年十八以下,资性可教者,使满定员。
明立章条,以判勤惰,如此则不过十稔,官修事备,以须陛下功成作乐矣。